关于做好 “五一”假期实验中心(室)安全工作的通知
【日期:2026年04月23日 09:15 单位:教务处|创新创业学院 作者:杨久峰 舒英杰】

各学院(部)、省重点实验室:

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假期临近,为切实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筑牢校园安全屏障,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压实安全责任链条

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。要严格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要求,将实验室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具体岗位、具体人员,做到责任到人、监管到位、常抓不懈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假期前须部署、督办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,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、管控措施落地见效。

二、开展节前排查,落实隐患闭环治理

各单位严格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6年)》各项检查要点,节前对所辖实验中心(室)开展一次拉网式、全覆盖的安全自查,做到不缺项、不漏项、不留死角。重点关注以下环节:

一是危险化学品管理。重点排查易燃易爆、易制毒、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、储存、领用、使用及废弃物处置全流程管理,严格核查是否存在超量存放、混存禁配物、台账不清等问题,确保危化品储存柜、防爆柜、通风设施、防泄漏措施完好有效。

二是实验设备与电气安全。全面检查高温高压设备、气体钢瓶、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定期检测维护记录,排查实验室用电线路是否规范,是否存在私拉乱接、超负荷用电、老化裸露等隐患,严禁多个大功率仪器共用一个插排。

三是消防与应急保障。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到位、是否完好有效,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,严禁在实验室堆放纸箱、杂物堵塞通道。洗眼器、紧急喷淋、急救箱等应急器材须确保完好可用。

四是其他潜在风险。化学类、生物类、机电类等实验室结合各实验室主要危险源,排查潜在安全隐患。

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,须建立台账、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,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,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须采取有效管控措施、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,汇总后报送主管部门备案,限期完成整改,确保隐患动态清零。

学校将在节前组织专项检查组,对各单位所属实验中心(室)开展全面安全督查。

三、加强假期管控,严格实验活动管理

假期关停实验室严格执行三断三清、全封闭管控:锁门、关窗;断水、断电、断气;清台面杂物、清废弃废液、清闲置危险品。

假期期间,实验中心(室)实行“非必要不开放”原则。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开展实验活动的,须提前履行审批备案手续,由负责人提交申请,明确开放时间、实验内容、安全责任人和应急联系人,经所属二级学院严格审核批准后,报主管部门备案。项目负责人须对假期实验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,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现场处置方案。开展实验时,必须严格执行“双人同行”制度(即至少两人同时在岗),严禁单人进行高风险实验操作;实验过程中严禁脱岗、串岗、睡岗;实验结束后,实验人员须检查并关闭水电、气源、设备电源,清理实验台面,锁闭门窗。对确需持续运行的设备(如超低温冰箱、培养箱等),须明确专人值守或落实监控巡查措施,做好设备运行记录。

对假期留校开展实验的学生,导师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,明确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,强调应急处置流程。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,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、留宿、使用明火。严禁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中心(室),确需接待外来人员或合作研究人员的,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,并由专人全程陪同。

四、强化值班巡查,确保应急响应畅通

假期期间,各单位须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,明确值班人员和联系方式,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。值班人员须每日对实验室进行巡查,重点关注开放实验中心(室)的运行状况、水电气管线、危化品存储及消防设施状态,并做好巡查记录。遇有突发情况,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,并按照“首报事实、续报进展、终报结果”要求及时上报,杜绝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。各单位统计假期需开放的实验中心(室)相关信息,于4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(经学院负责人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签字)报主管部门备案,电子版同步报送。

请各学院高度重视、迅速部署、从严落实,切实做好“五一”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。

特此通知。

教务处 科研处

2026年4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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